两青年目睹同伴落水未施救报警遭起诉
荆楚网消息 (楚天都市报) (见习记者袁黎 通讯员安阳) 高中生程志与两同伴往汉江游泳,不幸溺亡,autocad。其父母事后认为拉儿子去游泳且未及时报警、施救的两名同伴应负责任,向法院起诉要求二人共同赔偿损失38万余元。死者程志,现年17岁,生前从老家红安随父母来汉读高一。据起诉书称,今年7月12日下午,在网吧上班的黎某、王某相约到程志的租住地玩,住地附近就是汉江,有人提议下汉江游泳,程志称自己不会游又没有游泳圈,但黎某说可以带着一起游。
据事发后王某在派出所回忆,“我留在岸上看衣服,黎某和程志一同下水向江中心游,折回上岸时,因河堤太陡,石块上长满青苔,两人一起滑进深水中,会游泳的黎某浮上水面,但程志不见了踪影……”
直到次日,程志的父母发现儿子的电话无人接听,遂找到儿子的租住地,见到黎、王二人,得知儿子出事。程父赶紧报警,黎、王二人被警方带走。7月14日,程志的尸体被打捞上岸。
经派出所协调,程家获得2万元赔偿,其他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程志的父母认为黎、王二人对程志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,他们在起诉书中称,二人明知程志不会游泳还邀其游泳,且不带救生工具,发现程志未浮出水面也不施救,不呼救。长达23小时不报警,隐瞒程志的去向,对程志溺水死亡存在主观、客观上的重大过错、过失。程家共向两人索赔38.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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